关于举办第三届古城·保定河北省 戏剧演唱“燕赵红梅奖”大赛的 通 知
各市文化局、戏剧家协会、省直戏剧院团、艺术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民族文化,发现选拔优秀戏剧人才,促进燕赵戏剧艺术的繁荣与发展,为我省专业戏剧演员、演奏人员以及业余戏剧爱好者提供展示才华和学习交流的广阔平台、为建设文化大省做贡献。经研究决定,第三届古城·保定河北省戏剧演唱“燕赵红梅奖”大赛定于2006年10月在保定市举行。 此项大赛,旨在填补“小梅花”“梅花奖”年龄段之间奖项空白而设立的一项更具广泛性的戏剧艺术赛事。由于时间紧,望各单位尽快转发《通知》,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河北省戏剧家协会 保定市委宣传部 保定市文化局 二、 承办单位 河北省戏剧家协会艺术指导委员会 保定市艺术剧院 三、 协办单位 中央电视台《戏曲采风》 河北电视台《公共戏院》 河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率》 河北日报社《文艺部》 河北省艺术研究所《大舞台》编辑部 河北省文联《河北文艺界》编辑部 河北省新艺影视制作中心 保定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 四、 参赛剧种和要求 省内所有戏剧(包括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舞剧等)种类的专业演员、演奏员,戏剧爱好者、民营剧团演员、演奏员等均可报名参赛。 要求每个选手的参赛节目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且不得少于5分钟(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参赛的节目,不得超过12分钟、不得少于6分钟)。演员演唱(包括戏曲、歌剧、音乐剧等片段),表演(包括话剧、儿童剧、舞剧、小武戏、绝活等片段)时一律带妆彩唱、表演,提倡选择能够充分展示选手唱、念、做、打的精彩片段或新创剧目选段参赛。 演奏人员曲目自定,独奏、合奏均可(时间不超过7分钟,不少于3分钟)。 欢迎和鼓励省内稀有剧种、濒危剧种以及民营剧团的演员、演奏人员报名参赛,评奖标准由评审委员会酌情予以倾斜。 五、 比赛种类及分组 本次大赛(含演奏)分老年组(55岁以上)、中年组(35岁至55岁)、青年组(16岁至35岁)、少年组(16岁以下)四个组别。 国办专业剧团、艺术院校选手为专业组,民营剧团、民办艺(戏)校及社会各界适龄选手为业余组。 六、选手报名须知 1、参赛剧(曲)目录像带或VCD光盘(单位集体报名的可将选手节目录制成一盒录像带,无条件录像的选手可报送录音磁带)。 2、选手的剧照、生活照或艺术照各一幅(须达到印刷画册水平,剧照须与参赛剧目一致),演奏人员须提供生活照一张。 3、选手报审表(所要求填写的内容请勿必填写完整)。 4、选手户口簿或身份证影印件,属河北剧协会员者须另外提供会员证影印件。 5、演唱剧(曲)目唱词,演奏曲目说明。要求打印成文,准确无误。 6、河北省剧协(中国剧协)会员评审费100元,非剧协会员评审费110元。 七、比赛与设奖 2006年10月上旬,省剧协聘请省内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以审看(听)选手录像带、VCD光盘或录音带的方式进行初赛,评出参加全省复赛选手100名。 10月中旬,百名选手在古城保定市举行复赛、决赛及颁奖晚会。评出“燕赵红梅奖”大奖10名(奖金2000元或等价物品),老年组、中年组、青年组、少年组“燕赵红梅奖”金奖各10名(奖金1000元或等价物品),具体获奖人数将根据各组的现场比赛情况决定,宁缺勿滥。银奖、绝技特别奖、教师辅导奖若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