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曲协、群艺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省直有关单位、省级会员: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关精神,在青少年中进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和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政治、文化艺术素养,普及曲艺知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同时发现和培育曲艺新苗,为曲艺事业的繁荣发展造就和扶持新生力量。经中宣部批准,中国曲艺家协会将与共青团中央青少部、中央电视台青少年节目中心于2006年8月在北京共同举办“全国少儿曲艺大赛”。为借此东风推出我省的少儿曲艺人才,我会拟与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电视台、电台等有关单位共同举办“全国少儿曲艺大赛河北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本次大赛力求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旨在培育曲艺新苗,发现曲艺新人,弘扬曲艺艺术,推动少儿曲艺的发展,从而进一步繁荣我省的曲艺事业。
二、比赛、报名、要求、时间
1、初赛时间:今起至7月5日为报名阶段,7月5日后评委通过审看录音、录像及相关资料,评定进入复赛的节目。此为初赛。进入复赛的节目另行通知参加集中复赛。
2、单位、个人均可报名参赛(报名表附后),于7月5日前将录音、录像、光盘、文字脚本、演员情况等相关资料报送我会,没有录音、录像、光盘的也可报名,须重点文字介绍演员从艺情况。
3、复赛、决赛拟于7月下旬举行。
三、年龄分组和奖项设置
选拔大赛按参赛选手年龄分为两个组:少儿组:9岁之前(含9岁,以8月27日生日为准,下同);少年组:10至15岁;
选拔赛设一等奖若干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新苗奖5个、作品奖10个;为了表彰为本次大赛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指导教师,还设立组织奖5个、园丁奖15个。分别颁发证书、奖牌。
四、评选工作
本次选拔赛将组成复赛评委会和决赛评委会,分别负责复赛和决赛的评选工作。评委由省内外曲艺界、音乐界、影视界等著名艺术家组成,比赛采取现场打分的方法。新苗奖、作品奖、园丁奖、组织奖由评委会协商决定。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人员年龄为15岁之前(1990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2、参赛节目主要为相声、小品、快板快书、评书故事、曲艺联唱、鼓曲演唱、网络说唱等曲种。节目演出时间要求:相声、小品类不超过8分钟;快板快书、评书故事类不超过6分钟;曲唱类不超过4分钟。
3、参赛作品可有传统节目,但应注重近几年内创作的作品,要求健康向上,反映“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贴近少儿生活,时代感较强,反映生活视角独特,形式新颖,属于曲艺范畴适合少儿表演的节目。
六、经费
由于协会经费所限,本次邀请赛本着协会出一点,社会筹一点,大家拿一点的原则进行。
1、初赛:每人交评审费50元,报名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寄交协会比赛办公室。
2、进入复赛的节目每人交参赛费180元,报到时一次交纳。
3、进入决赛的节目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决赛产生的进京参加“全国少儿曲艺大赛”的人员,所需费用(除往返路费)均由我会支付。
5、为便于活动,复赛、决赛期间演员及陪同人员(每位演员不得超过二人陪同)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亦可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比赛期间将邀请名家开展学术报告、讲座、艺术辅导等活动,不向参赛及有关人员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