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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还是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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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当代文坛 作者:江 腊 生 时间:2006-3-21 15:08:47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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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人的主体性片面地表现为个体性,人的一切活动都归于个人的纯欲望和纯冲动时,文学的审美价值又如何去获取,人类将如何找到自己的归依,实际上也就是如何去真正体现人的主体性呢?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的一个国家,真正的个人主体性尚未找到。是不是中国也同西方一样,也要将人的主体性一一消解,将人生的存在价值和意义的基座拆去呢? 至此,理清主体性和个体性这两个概念的真正内涵十分必要。我们深信已经自发地熟悉了它们,但我们绝大多数谈话场景中根本就没有将它们彼此区分开来。主体一词,英文是“subject”,主体性则是“subjectivity”。主体性应该是指人的主体的属性,是处于主客体关系中的人的属性,是区别于物性和神性的人的特性。人的主体性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人具有主体性就意味着在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中处于主动的位置,人将在自我和自然的场中始终保持独立的姿态,越来越获得更多的自由。 简单说来,主体意指一个一般的东西,而个体意指一个单个的东西。德国的曼弗雷德·弗兰克说:“我把主体性可以理解为一个有自我意识的自发性的一般结构,就好像它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共同的一样”④,而“个体的东西乃是能够从每一个普遍性要求中作为例外,并且从一个一般者那里断裂开而演绎出来的东西”⑤。可见,个体是主体性的一个前提,但个体性最终应该纳入到主体性范畴当中。人的个体性是主体性的存在基础。倘若没有一种个体性的意识,人的主体性无从谈起。西方后现代主义大谈主体性的消解,其实是建立在现代主义时期人的主体性得到了充分确立之后的基础上的。西方国家经过了几百年的资本主义发展,个性独立,个性解放,已经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构成。当这一切在集团资本主义,在所谓组织人,在商业乃至国家的官僚化和人口爆炸的时代,人的主体性又出现弊端或成为陈腐的规范时,后现代主义正是对这一类现代主义的一种反动。由此,将西方的主体性消解照搬到中国来,显然是一种“削足适履”。真正意义上的人的主体性,对于中国文学来说,是一个亟待建立而且是长期的命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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